委托单位: 。
法定代表人: 职务: 。
受委托人:姓名: ,职务: 。
工作单位: 。
姓名: ,职务: 。
工作单位: 。
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人身/财产损害赔偿
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。
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:
含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、增加诉讼请求;提起反诉、上诉、决定转委托;代为参与庭审活动;代为申请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及决定撤诉或调解;代为申请执行或领取法律文书及执行标的。
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:
含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、增加诉讼请求;提起反诉、上诉、决定转委托;代为参与庭审活动;代为申请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及决定撤诉或调解;代为申请执行或领取法律文书及执行标的。
委托单位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章):
年 月 日
附:
代理人: 住址:
电话:
代理人: 住址:
电话:
注:1、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,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。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、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、进行和解、提起反诉或者上诉,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。
2、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,当事人应当书面告之人民法院,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。
3、此书一式二份,一份由委托人存查,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。 |